注册  登录|网站地图|RSS订阅|学会工作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国医手机版
国医首页|资讯|云南|学习|图片|医疗|养生|药膳|中药|方剂|传承|针灸|推拿|临床|经典|科研|企业|文化|特色疗法|民族医药|社区| 更多
食疗首页 药膳偏方 家庭药膳 相克食物 药食同源 百病药膳 中医体质辨识 中年人饮食保健 老年人饮食保健 食疗与健康 营养价值
您现在的位置:国医在线 > 药膳食疗 > 相克食物 >

枣不能和什么一起吃?谨防食物中毒!

药膳食疗|2014-11-24 14:46|来源:云南中医|中医药

1红枣+葱: 易导致消化不良

大枣最突出的特点是维生素含量高,能补脾和胃,益气生津,滋心润肺,养血安神,悦颜色,通九窍,助十二经,和百药。大葱具刺激性气味的挥发油和辣素,能去除腥膻等油腻厚味菜肴中的异味,产生特殊香气,可以刺激消化液的分泌,增进食欲。

大枣补脾和胃,大葱可刺激消化液的分泌,但是两者结合起来就是导致脾胃不和,易导致消化不良。 再者,中医认为,葱是辛热助火的食物,枣也属于性甘辛热之物,二者同食,易使火气更大。

2红枣+海蟹: 容易患寒热病


 

海蟹与大枣相克,同食容易患寒热病。至多间隔2小时才可以吃。

3大枣+动物肝脏: 破坏维生素

大枣不应和动物肝脏同时食用。动物的肝脏富含铜、铁等元素,这些金属离子极易使其它食物中所含的维生素C氧化而失去功效。故大枣不应和动物肝脏同时食用。

【责任编辑:高海燕】 本篇文章枣不能和什么一起吃?谨防食物中毒!由国医在线整理编辑,转载请注明出处!更多相关资讯浏览(国医在线:http://www.guoyi163.com),文章地址:http://www.guoyi163.com/c/a91/16372.html

资源共享

关于我们 | 投稿启事 | 友情链接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RSS订阅 | 网站导航 | 联系我们 | 百度新闻源 | 会员登录 |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