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登录|网站地图|RSS订阅|学会工作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国医手机版
国医首页|资讯|云南|学习|图片|医疗|养生|药膳|中药|方剂|传承|针灸|推拿|临床|经典|科研|企业|文化|特色疗法|民族医药|社区| 更多
文化频道国医传承 国医大师 中医发展 中医教育 中医师承 中医典故 医学之最 杏林漫话 医药谜语 名言警句 中医药歌诀
您现在的位置:国医在线 > 国医传承 > 中医教育 >

中医药人员比例不低于六成

针灸|2010-04-20 23:06|来源:|中医药网|阅读:次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日前就中医医院人员配备有关问题发出通知,明确要求中医医院中医药人员在执业医师、院领导班子、职能部门和临床科室负责人中比例不低于60%。

  通知要求,优化卫生技术人员结构,配备充足的中医药人员。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占执业医师比例不低于60%;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60%;护理人员系统接受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岗位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00学时)的比例不低于70%。原则上每个临床科室执业医师中至少有60%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口腔科、手术科室除外)。为满足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的需要,应配备一定数量的从事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的人员。

  根据中医医院的等级和规模,合理配备医院领导班子人员,领导班子中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应不低于60%。医院主要负责人应热爱中医药事业,熟悉国家卫生和中医药法律法规及中医药政策,经过中医药政策、中医药知识和管理知识的系统培训,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较强的管理能力、组织能力、创新能力、协调能力和驾驭全局的能力。分管医疗、教育、科研工作的医院领导应具备中医医院管理基本知识,经过相关专业知识培训。

  医院医务、护理、科研、教育等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包括正、副职负责人,下同)中,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应不低于60%。部门负责人中非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任职后三年内完成中医药知识的系统学习。

【责任编辑:admin】 本篇文章中医药人员比例不低于六成由国医在线整理编辑,转载请注明出处!更多相关资讯浏览(国医在线:http://www.guoyi163.com )

资源共享

关于我们 | 投稿启事 | 友情链接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RSS订阅 | 网站导航 | 联系我们 | 百度新闻源 | 会员登录 |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