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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卫生计生委 云南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申报国家中药标准化项目的通知

中医新闻|2015-08-05 08:45|来源:国医在线|中医药网|阅读:次

  各州、市卫生局(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滇中产业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经贸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十二五”《生物产业发展规划》,推动中药产业链的标准化建设,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新兴产业重大工程包的通知》(发改高技〔2015〕1303号)要求,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申报国家中药标准化项目的通知》(国中医药办科技函〔2015〕125号)(以下称《通知》)。现将《通知》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中药标准化申报工作是推动中药标准化建设,促进中药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药(民族药)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积极争取国家新兴产业重大工程包的具体要求。请各地、各单位充分认识做好申报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结合各地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认真做好本次申报工作。

  二、认真组织,积极申报

  各地、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认真组织申报。其中,中成药重点产品标准项目,应由中成药生产企业牵头,中药饮片重点产品标准项目,应由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牵头。鼓励与申报品种直接相关的生产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联合申报。中药质量标准库建设项目,应由中医药科研机构单独或联合国内优势单位申报。第三方质量检测技术平台建设项目申报单位应符合《通知》有关要求,具备相应的专业人才队伍、固定场所、资金匹配和投入筹措能力。

  三、其他要求

  请各地、各单位将项目可行性报告(A4纸打印,同附件材料于左侧平装成册)一式8份,及相应电子版(光盘形式,WORD格式,与纸质材料确保一致)2份,于2015年8月21日前报送至云南省卫生计生委中医传承发展处。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省卫生计生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上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申报国家中药标准化项目的通知》请登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www.satcm.gov.cn)下载。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卫生计生委中医传承发展处

  马军、代江玲 0871-67195139 67195138

  E-mail:ynwstzyc@126.com。

  省发展改革委委高技术产业处

  马海滨 0871-63113902

  E-mail:x900991@126.com。

  云南省卫生计生委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8月4日

【责任编辑:刘伟】 本篇文章云南省卫生计生委 云南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申报国家中药标准化项目的通知由国医在线整理编辑,转载请注明出处!更多相关资讯浏览(国医在线:http://www.guoyi163.com)文章地址:http://www.guoyi163.com/tcm/yunnanzhongyi/wenjiantongzhi/180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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